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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留学,护照丢失的补办方法
日期:2017-08-31浏览次数:4461
赴日留学,护照是重要的身份证明,因此需要妥善保管。凡事都有意外咯,万一丢失怎么办?别着急,引路君已经帮大家总结好补办方法,完全安心。
16周岁及以上、具有日本合法居留资格的辖区内的中国公民,遗失、被盗或毁损所持因私普通护照的,需要申请补发因私护照护照。申请人必须亲自来大使馆、总领事馆申请。
一、申请所需材料
1.如实、完整、清楚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 旅行证/回国证明申请表》 (具体可登陆中华人民共和国驻日本国大使馆网站下载填写);
2.护照照片页复印件(无复印件的除外);
3.6个月以内纯白色背景证件照2张(规格要求,无需数字照片);
4.《在留卡》或《外国人登录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5.《住民票》原件(市区町村役所3个月之内出具);
6.警署出具的护照遗失证明;
7.《护照丢失或损毁情况报告》1份。
※说明:
1.原护照系国内或非辖区内大使馆、总领事馆颁发的,需核实有关情况,不作为特急件或加急件处理。请接到通知后来大使馆、总领事馆领取护照。
2.已报失护照,补照后找回已报失护照的,请将旧护照送大使馆、总领馆办理注销手续。持用已报失护照出入境,可能被拒绝出入境或被处罚。
3.持短期签证来日本的人员遗失护照,不能申请补办护照,只能申请旅行证回国。
二、办理地点
驻日本大使馆
邮编:106-0046
地址:东京都港区元麻布3-4-33
驻大阪总领事馆
邮编:550-0004
地址:大阪市西区靭本町3-9-2
驻福冈总领事馆
邮编:810-0065
地址:福冈市中央区地行浜1-3-3
驻札幌总领事馆
邮编:064-0913
地址:札幌市中央区南十三条西23-5-1
驻长崎总领事馆
邮编:852-8114
地址:长崎市桥口町10-35
驻名古屋总领事馆
邮编:461-0005
地址:名古屋市东区东樱2-8-37
驻新潟总领事馆
邮编:951-8104
地址:新潟市中央区西大畑町5220-18
三、受理及领证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中国及日本节假日休息)
四、取件
1.领证单为领取证件或签证的凭证,请妥善保管。
2.请于领证日上午(9:00--12:00)到受理证件申请的大使馆领事部或总领事馆受理大厅,按办证员指定方式取件。
3.只接受现金付款。请在领证日购买入金券,之前购买的入金券一律无效并恕不退款。
4.被告知需要补充其他材料,请按要求将该材料送交办证员方可取件。
5.如领证单丢失,当事人必须持保证书及有效证件亲自到受理证件申请的大使馆领事部或总领事馆受理大厅办理有关手续后取件。
6.证件或签证取出后,请即在馆内确认各项内容是否有误。如有疑问,请向受理窗口咨询。
7.如申请人希望邮寄,须在申请时向受理窗口提出(个别申请不办理邮寄服务)。
五、价格
损坏或遗失后补发普通护照价格:2700日元